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薪酬结构 - 高管薪酬由基本工资、月度奖励和绩效奖金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 月度奖励和绩效奖金为浮动部分[3] - 基本工资按年底双薪形式发放 月度奖励依据办公机关系统考核奖励办法按月发放[3] - 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 完成计划指标时按超额部分的3%发放 未完成指标则不发奖金并按未完成比例扣减年薪[3] 绩效奖金机制 - 个人绩效奖金取决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3] - 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核心高管的奖金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直接关联[3] - 绩效奖金实行年薪制 在经营年度结束后根据实际业绩完成比例考核发放[3] 薪酬发放与扣除 - 工资结算期为每月5日至13日 并于当月15日准时发放 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工作日发放[3] - 工资直接扣除项包括个人所得税、劳动保险个人支付部分及逾期未还公司借款[4] - 因计算错误导致工资超领时 可在次月工资中直接扣除超额部分[4] 福利保障 -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高管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统筹保险和生育保险[4] - 医疗费用报销以医疗统筹保险为基础 公司补充报销住院治疗费用的医保余额部分[4] - 住房公积金按当地政府房改政策执行[5] 制度管理 - 薪酬管理办法适用于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1] - 绩效奖金考核指标和标准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拟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监督[3] - 制度执行接受股东、董事及全体员工监督 解释和调整权归薪酬管理委员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