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框架 - 公司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旨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 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 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 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突发事件定义与分类 - 突发事件定义为与公司有关的 突然发生的 已经或可能对公司经营 财务 声誉 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的偶发性事件 甚至影响证券市场稳定 [1] -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突发事件主要分为治理类 经营类 政策及环境类 信息类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总裁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6] - 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组长负责决策和指挥 副组长负责协调和执行 组员按分工履行职责 [7] - 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预警和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需成立相应应急小组负责其下的突发事件管理及处置 [8] 预警和预防机制 - 公司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定期检查及汇报有关情况 做到及时提示和提前控制 [9] -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开机 设置值班电话确保联络畅通 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报告人 信息报告需及时 客观 真实 [10] -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 起始时间 可能影响范围 预警事项及应采取的措施 [11] 信息传递与处置流程 - 预警信息由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向分管副总裁汇报 经分析调查后 可能转化为突发事件的信息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汇报 [4] -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 需及时将事件情况 已采取的措施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上报黑龙江证监局及有关部门 [12] 应急处置措施 - 发生突发事件后 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并根据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3] -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 及时召开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并成立处置工作小组 制订处置方案和统一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14] - 针对治理类突发事件 主要措施包括与当事人沟通 配合监管部门查处 了解资产状况并报告有关部门 [6] - 针对经营类突发事件 主要措施包括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或重组 [6] - 针对政策及环境类突发事件 主要措施包括了解政策环境详情及影响程度 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派出领导亲赴现场处理 [6] 后期处置与应急保障 - 突发事件结束后 尽快消除影响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同时调查评估事件的起因 性质 影响 责任等 修订和完善制度 [16] - 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善后事项处理意见 包括遭受损失情况及恢复经营的建议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17] - 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保障(值班电话及手机畅通) 队伍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召集处置人员) 物资保障(设施 设备 资金 交通工具) 培训保障(应急预案和知识培训) [18] 奖惩机制 - 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9] -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 - 对迟报 谎报 瞒报 漏报重要情况或其他失职 渎职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 制度修订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 修改和解释 [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4]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