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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