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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 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