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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