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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 鼎信通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公司为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及保密管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系统化制度 明确信息范围、报告义务人、管理责任及追究机制 以保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1][2][9] 重大信息定义与范围 - 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包括重大事项、交易、关联交易及经营管理信息等[1] - 需报告的交易事项标准包括:资产交易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占净资产0.5%以上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3] - 经营异常情况需报告包括:重大亏损、债务违约、大额减值准备、资不抵债、业务停顿、涉嫌违法违规调查、核心人员变动等[3] - 其他重大情形包括:签署合同金额占最近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 核心技术/人员重大不利变化 研发取得重要进展等[3][4] 报告义务人与保密责任 - 报告义务人涵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涉密岗位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等[1] - 信息报告需在知悉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邮件/传真/会议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提交 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5] - 董事会为信息管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汇集与披露工作[2][5] - 所有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均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2][7] 管理流程与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第一时间通知公司披露重大信息 尤其在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7] -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擅自对外披露信息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7] - 未及时报告、提供虚假资料、拒绝问询等行为将追究责任 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罚款/解职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