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管理,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及《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 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给关联方资金,为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为关联方垫付 工资、保险,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