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双杰电气: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 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