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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UHANEASTLAKEHI-TECHGROUPCO., LTD.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 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 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 条款。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 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