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1] - 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1] - 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责任追究范围 -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1] -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1] -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编报规则 [2] - 信息披露格式不符合证监会 交易所相关规定 [2] - 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形 [2] 责任追究原则 - 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原则 [1] - 有责必问 有错必究原则 [1] - 权力与责任相对等 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1] - 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1] 责任认定机制 - 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追究责任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 [2] - 处理方案需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2] 内部人员责任形式 -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 - 通报批评 [2] - 调离岗位 停职 降职 撤职 [3] - 赔偿损失 [3] - 解除劳动合同 [3] - 董事会可提请股东会免除董事或高管职务 [2] 外部人员责任处理 - 对提供信息滞后 遗漏 不准确的外部人员致函通报 [3] - 对股东单位董事 高管给予通报批评或提议更换 [4] 经济处罚机制 - 对责任人可附带经济处罚 金额由董事会根据情节确定 [4] 程序保障 - 作出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4] 制度解释与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4] -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
香飘飘: 香飘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