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背景与目的 -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2] - 责任追究制度针对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2] 适用范围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2]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等原则 [2] 责任主体与分工 - 各部门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直接责任 [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3] - 证券投资部会同财务部、内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收集责任追究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遗漏 [3] -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年报存在重大差异且无法合理解释 [3] - 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导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3] - 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3] - 违反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3] - 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形 [3] 从重处理情形 -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 [5] - 不及时纠正错误致使危害结果扩大 [7] - 打击报复调查人员或干扰责任追究调查 [7] - 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7] -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从重处理情形 [7] 从轻处理情形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 [7] - 主动纠正并挽回全部或大部分损失 [7] - 因意外或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 [7] -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从轻处理情形 [7] 追究程序与形式 - 处理前需听取责任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6] - 年报更正需遵循财务信息更正披露规则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等规定 [6] - 追究形式包括内部人员处理及对中介机构处理 董事会可附带经济处罚 [6] 制度延伸与执行 -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6]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修改时亦同 [6]
盟升电子: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