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案审批与调整 -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批准回购股份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5.41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2025年2月13日公司调整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改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结合,其他回购方案内容保持不变 [2] - 2025年8月18日公司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5.41元/股上调至10.22元/股,以适应市场变化 [2] 回购实施结果 - 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8,593,580股,占总股本比例1.41%,实际回购金额为50,082,335.17元,位于原计划回购金额区间内 [1]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4.08元/股至8.63元/股,回购均价为5.83元/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监管指引 [4] - 回购方案执行情况与披露方案无差异,公司已完成回购,回购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控制权及上市地位 [4] 股份变动情况 - 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为610,956,79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950,200股(占比1.7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6,595股(占比98.21%) [5] - 回购完成后股份总数变为610,967,179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593,580股(占比1.4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至600,016,979股(占比98.21%) [5] - 股份变动主要由于回购股份存放于专用账户及山玻转债转股导致无限售股份微增 [5] 回购股份处理安排 - 已回购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转增股本、认购新股、配股及质押等权利 [6] - 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3年内未使用完毕,剩余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承诺根据实施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山东玻纤: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