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由28.28元/股下调至27.78元/股 调整原因为执行2024年年度每股派现0.5元的利润分配方案[5][6] - 授予价格调整公式采用P=P0–V模型 其中P0为原授予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 调整后价格仍高于票面金额[6] - 本次价格调整基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5][6] 预留授予实施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54.5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27.78元/股[6][7] - 授予日确定为交易日 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要求[7] - 授予条件满足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激励对象未受重大处罚等法定情形[8]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调整及授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5][6] - 程序符合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5][8] - 监事会已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5] 信息披露状况 - 公司计划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授予相关事项公告[8] - 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需持续按监管规定披露进展[8][9] - 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程序合规 授予条件已满足[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