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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4年9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 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9亿元[1] - 发行方案经调整后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为10亿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634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1783.05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216950871亿元[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8月4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到位 并设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2] 募投项目资金调整 -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金额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2] - 调整前后募投项目资金对比: 一体化项目原计划投入10亿元 调整后实际投入9.8216950871亿元[3] - 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旨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 公司治理程序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资金调整议案[3] - 同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同步审议通过该调整议案[4] -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认为调整程序符合监管规定 未损害股东利益[4] 资金使用监管 - 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2]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加强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3] - 保荐机构对本次资金调整事项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