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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勇)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勇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1] 被提名人资质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1]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 具备较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副教授职称 在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 独立性认定 -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是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的情形 [2] - 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 [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合规性声明 -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要求 [1][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4]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4]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 任职情况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非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4] - 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