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勇)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刘勇被提名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多项法律法规要求 [1][2]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不属于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2] - 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2] 合规性与专业资质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记录 [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5]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副教授职称 且在会计、财务管理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6] 任职承诺与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且在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6] - 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6] - 承诺在任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