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HANGZHOU FIRST APPLIED MATERIAL CO LTD 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2] - 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873.5822万元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3] -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 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60873.5822万股 均为普通股 [3] - 股份增减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派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实现 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3] - 股份转让存在限制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 [3] 股东会治理机制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 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4] - 出现特定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更换董事 审议批准重要方案 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等 [4]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 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均有详细规定 确保决策公正透明合法 [4] 董事会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1名 [5]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 [5]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 高级管理人员配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5至10名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6]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6] -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 [6] 财务与利润分配制度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法定公积金 经股东会决议还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7] - 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严格程序 [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决定 [7] 公司重大事项管理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 [9] - 公司分立 增资 减资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需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9]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时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行使清理公司财产 通知公告债权人等职权 [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修订章程,明确多项关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