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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科技: 汉邦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晨)

提名候选人基本信息 - 提名陈晨先生为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及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 [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1] -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要求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职的规定(如适用) [1] - 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的规范性意见(如适用) [1] - 符合银行业、保险业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相关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如适用) [1]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1]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1] - 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1] -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1] - 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或关联任职 [1] - 未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 [1] - 最近12个月内无上述任何情形 [1] - 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缺乏独立性情形 [2] 无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2] - 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且无明确结论 [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2] -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 - 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良情形 [2] 履职连续性及兼职情况 - 未被过往任职公司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解除职务 [2] - 若曾被解除职务,需确保自解除日起已满12个月 [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含本公司) [2] - 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2] 资格审查与声明有效性 - 已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2]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2] - 提名声明已按上海科创板监管指引要求核实任职资格 [3] - 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虚假陈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