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继续履行原有职责 [2] -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内容涉及多个条款 [2] - 修订后公司章程需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事宜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 管理制度更新 - 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 [2] - 其中9项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 新修订及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 [2]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第一条修订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删除"职工"表述 [4] - 第八条增加法定代表人辞任条款 规定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4] - 第九条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责任条款 规定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 - 第十七条将"同种类"修改为"同种类别" 强调同类别股份权利平等 [4] - 第二十条明确公司股份总数为12,326.2117万股 均为普通股 [4] - 第二十一条增加财务资助条款 规定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4] - 第二十四条增加股份回购情形 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条款 [5] - 第二十六条明确股份回购决议程序 规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要求 [6] - 第二十九条将"监事"从股份转让限制人员中删除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规定 [6] - 第三十三条扩大股东权利范围 增加查阅、复制公司材料权利 允许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7] - 第三十五条细化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程序 规定公司可拒绝提供查阅的情形及诉讼权利 [8] - 第三十六条完善决议效力条款 增加决议不成立情形认定 [9] - 第三十八条调整股东诉讼权利 将"监事会"改为"审计委员会" [10] - 第四十二条增加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时的义务 要求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13] - 第四十四条细化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新增九项具体义务要求 [15] - 第四十七条调整股东大会职权表述 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16] - 第四十八条完善对外担保审议标准 增加财务资助除外条款 [21] - 第四十九条明确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规定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 - 第五十一条将"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改为"审计委员会" [23] - 第五十六条调整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程序 将向"监事会"请求改为向"审计委员会"请求 [29] - 第六十四条删除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条款 [37] - 第七十条调整股东大会主持顺序 增加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时的主持规定 [38] - 第八十三条增加关联交易表决条款 明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要求 [41] - 第八十八条调整董事提名规则 将股东提名董事的持股要求从3%改为1% [42] - 第一百零二条完善董事任职资格要求 增加"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情形 [48]
心脉医疗: 心脉医疗: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