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管理制度框架 -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适用范围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信用账户内股份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2] 股份买卖前置程序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需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未获回复前不得擅自买卖 [2] 股份转让禁止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共八类情况 [2][3] - 禁止买卖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日止等 [3] 短线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否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3] - 限制范围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 [3]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等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 [4] - 禁止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4] 信息申报要求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等时点申报个人信息 [4] - 申报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等 [4] 信息披露义务 - 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原因等 [6] - 若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需履行额外报告和披露义务 [6] 账户管理与股份锁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加强证券账户管理,严禁交由他人操作,公司将对账户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6] - 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有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7] 股份变动处理规则 - 因公开发行、股权激励等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7] -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7]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基础 [7] 股份解锁与权益保障 - 限售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除限售,中国结算自动对可转让额度内股份解锁,其余自动锁定 [8] - 锁定期间股份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权益不受影响 [8] - 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将被全部锁定,到期后自动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 [8]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违规买卖股票可能被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依法追究责任 [9] - 短线交易收益由董事会收回,触犯法律法规的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 - 发生违规行为后董事会秘书需立即向交易所及监管局报告,责任人需提交说明并可能需公开致歉 [10]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1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届时有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若存在冲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11]
心脉医疗: 心脉医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