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盛德鑫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规范暂缓与豁免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总则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自行审慎判断是否存在暂缓或豁免情形,并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 [1] - 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需及时披露 [1] 暂缓与豁免披露适用条件 - 暂缓披露需满足信息未泄漏、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三个条件 [2] - 豁免披露适用于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披露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 - 暂缓披露信息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导致交易价格大幅波动时,公司需立即披露相关事项 [2] 内部审核程序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审慎判断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不得滥用程序规避披露义务 [3] - 部门负责人需明确提交议案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3] - 董事会秘书需逐项审核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并登记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 [3] - 登记内容包括暂缓或豁免事项内容、原因依据、期限、知情人名单及内部审批流程等 [3][5][6] 责任与处罚 - 信息知情人及董事、高管需确保信息知情范围最小化,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泄露信息 [4]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4] 附则与执行 - 制度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4][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5] - 公司其他制度若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