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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1]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3] - 涵盖财务、审计部门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3] 重大差错定义 - 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绩快报与年报数据重大差异等情形 [2] - 具体情形涉及违反会计准则、信息披露规范、业绩披露不一致及监管认定的重大差错 [2]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惩前毖后、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3] 责任类型 - 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各部门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对资料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 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4]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4] 追责情形 - 包括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不按工作规程办事、不及时沟通汇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 [4] 从重处罚情形 -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打击报复、阻挠调查、拒不纠正错误或执行处理决定等 [4] 从轻处罚情形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错误并挽回损失、非主观因素导致差错等 [5] 追究责任形式 - 行政责任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撤职及解除劳动合同等 [5] - 经济责任包括降薪、罚款、没收所得及赔偿经济损失 [5] - 涉嫌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处理程序 - 证券法务部会同财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方案 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3] - 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需配合调查 不得阻挠或干预 [3] - 董事会在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5] 申诉机制 - 责任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董事会复议一次 申诉期间不影响执行 [6] 制度扩展 - 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与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6] - 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6]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