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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 江河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1] - 分红方案基于公司良好的盈利状况和稳定的股东回报策略[1] - 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 分红政策依据 -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1] - 遵循《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1] - 响应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1] 财务数据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798,913.46元(未经审计)[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138,659,423股[1] - 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170,798,913.45元[1] 分配方案细节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1] - 现金分红总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15%[1] - 剩余未分配利润44,999,999.99元转入下一年度[1] 方案实施考量 - 综合考量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1] - 兼顾公司正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需求[1] -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