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目的 - 公司为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效益的影响,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以固化汇率并降低外汇风险敞口 [1] - 公司持续开拓国际业务导致外汇结算量增加,面临的外汇风险增大,需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丰富外汇风险管理工具 [1] - 交易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 [2] 交易金额与资金安排 - 金融衍生品交易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等值外币) [2] - 授权额度内资金在12个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2] 交易方式与品种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组合产品,涉及美元、欧元、兹罗提等主要结算货币 [2][3] - 交易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涉及境外衍生品交易 [3] 授权期限与决策程序 - 交易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3] - 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以降低操作风险 [4] - 公司选择适合业务背景、流动性强且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产品,并与信用良好的专业金融机构协作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 - 审计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审计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4] 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24号》《第37号》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4] - 公司将及时披露达到标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已开展业务信息 [4]
长久物流: 长久物流: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