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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背景 -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要求企业将频繁买卖标准仓单以赚取差价且不涉及实物提取的交易视同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1] - 公司需根据该问答对相关业务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 [1] - 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3] 会计处理具体变更 - 变更前对标准仓单交易按总额法确认收入成本 [2] - 变更后按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不再确认销售收入 [2] - 期末持有未出售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 -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模式和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梳理 [2] 财务数据影响 - 营业收入调整减少28.78亿元 从48.78亿元降至20.00亿元 [3] - 其他业务收入调整减少28.93亿元 从29.01亿元降至737.54万元 [3] - 投资收益增加1497.37万元 从8785.57万元增至1.03亿元 [3] - 营业成本调整减少28.78亿元 从41.12亿元降至12.33亿元 [3] - 其他业务成本调整减少28.78亿元 从28.83亿元降至417.52万元 [3] - 本次变更对可比期间净利润 净资产和总资产金额无影响 [3] 变更性质及合规性 -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的合理变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 -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4] -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