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舆情范围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组织体系与职责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领导小组负责启动/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协调对外宣传、上报监管机构及决策部署 [2] - 证券部作为日常职能部门,负责舆情监控、信息收集分析、风险研判及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2] 舆情处理原则 - 坚持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并迅速制定应对方案 [3] - 强调协调宣传与真诚沟通,保证信息一致性并避免不必要猜测 [4] - 采取主动承担态度,联合各部门系统运作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4] - 处理过程需公平公正客观中立,确保调查处理的公平性 [4] 舆情处理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协同相关部门灵活处置 [4] - 重大舆情需召集工作组会议决策部署,包括调查事实、媒体沟通、投资者澄清及依法维权 [4] - 危机恢复管理包括全面评估处理结果、制定恢复计划及提升应对能力 [4] 责任追究机制 - 内部人员及知情者需履行保密义务,禁止私自泄露信息或内幕交易 [5] - 违反保密义务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处罚、撤职或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5] - 外部顾问或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导致公司损失时,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舆情管理制度(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