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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0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2] - 需拥有固定场所、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 - 需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且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刑事处罚记录 [2] - 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且需具备信息安全保密能力 [2]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 - 选聘需由审计委员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过半数独立董事/三分之一董事提出议案 [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并发布选聘文件 [3] - 需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充足响应时间且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 [4] - 选聘程序包括资质审查、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及签约等步骤 [4] 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 [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 [5]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以所有报价平均值作为基准计算 [5]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 确需设置需说明依据及合理性 [5] 审计费用调整及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可根据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业务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 [6] - 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及变化原因 [6] 续聘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 - 续聘时可免招标程序 但需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7]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后需连续五年回避审计业务 [7]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并允许其在股东会陈述意见 [7]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并对执业质量进行调查评价 [8] 信息安全及文件管理要求 - 需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的审查并在合同中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 [11] - 选聘、应聘、评审及决策资料需妥善保存至少十年 [11] 监督职责及高风险情形 - 审计委员会需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并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 [9] - 需高度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连续两年变更等情形 [9] - 需关注审计费用较大变动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等情况 [10] 会计师事务所的 disqualification 情形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或存在串通虚假应聘等行为可能被取消选聘资格 [13] - 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或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也可能导致 disqualification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