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 Jiang Headman Machinery Co., Ltd.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北山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279,729元 [3] -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万股,并于2020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 公司系在原浙江海德曼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振兴民族工业,产业报国"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数控机床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等,涵盖智能制造装备领域 [4] - 公司业务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体现国际化经营特征 [4]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279,72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6] - 公司发起人为高长泉(持股38.2327%)、高兆春(持股26.6740%)、郭秀华(持股18.8694%)等自然人及投资机构 [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17]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45]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4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股份转让等权利 [12] - 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3] - 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5]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51]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53]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且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40] 股份管理规范 -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1元 [5]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6][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 [9]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 公司应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及持股变更情况,及时掌握股权结构 [1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等 [38] - 公司应配合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股东名册,保证股东会召开程序合规 [23] 风险控制机制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18]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会批准 [18] - 关联交易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50] 公司章程效力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 - 公司章程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可作为诉讼依据 [3] - 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3]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公司章程(202508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