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美诺华: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旨在规范对外沟通行为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确保信息公平透明 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2][3][4][5][6] 制度基本原则 -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保持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避免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1] - 坚持保密原则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防止选择性披露 [1] - 高效低耗原则 提升沟通效率并降低沟通成本 [1]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则 [1] 责任部门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全面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 [1] - 证券事务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具体执行接待和推广工作 协助董事会秘书 [1] - 除非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 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员工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避免代表公司发言 [2]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在接受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且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应全程参与 [2] 接待对象与沟通方式 - 接待对象包括证券分析咨询机构及个人 证券投资机构及个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 其他单位或个人 [2] - 通过官方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证e互动平台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沟通 [2] - 采用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投资者调研 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 [2] 沟通渠道建设与规范 - 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收集并答复投资者咨询 投诉和建议 及时发布更新信息 [3] - 利用中国投资者网 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 [3] - 为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提供现场参观和座谈便利 合理安排活动并做好信息隔离 防止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 [3] - 投资者咨询电话由证券事务部专人工作时间内接听 答复不涉及未公开信息 并记录反馈提交董事会秘书 [3] 信息保密与调研管理 - 在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 调研等沟通中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拒绝回答涉及或可推理出未公开信息的问题 [4] - 接受调研时需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 并签署承诺书 [4]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由参与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 具备条件时可录音录像 [4]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 明确未公开信息泄露的应对措施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在发布研究报告或新闻稿前知会公司 [4][5] - 发现研究报告存在错误或误导性记载时要求改正 拒不改正则对外公告说明 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要求调研方不得泄露信息或买卖公司股票 [5] - 新闻媒体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调研采访 以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接受与公司相关的调研采访 均参照相同规定执行 [5] 信息披露备查登记 - 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详细记录接受或邀请特定对象调研 沟通 采访等活动 包括时间 地点 方式 双方当事人姓名 谈论内容及提供资料等 [5] - 证券事务部负责存档保管特定对象来访形成的承诺书 文字记录 现场录音 演示文稿 提供资料等文件 [6] - 定期报告中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 [6] 制度依据与生效 -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 [1][6] - 未规定事项适用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