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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2] - 责任追究针对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行为 [2] - 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3] 年报信息披露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年度报告编制的组织工作和披露工作 包括预约、进度安排、内容分工、协调、统稿、形式审查及报送披露 [3] - 财务部在公司财务负责人领导下组织编制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相关内容 [3] - 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负责提供分部报告和基础资料 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3][4]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标准包括:涉及资产或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涉及净资产的差错金额占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涉及收入的差错金额占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涉及利润的差错金额占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会计差错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注册会计师审计更正金额达到上述标准 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发生变化 [5][6] 差错更正处理 - 公司需披露会计政策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涉及追溯调整时应列示调整前后会计科目和财务数据 [6] - 更正年度财务报表需聘请符合《证券法》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或专项鉴证 若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盈亏性质改变 需进行全面审计 [7] 责任追究形式与情形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8] - 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包括: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或《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违反相关规定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 未按规程办事或未及时沟通汇报 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 [8][9]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情节恶劣且属主观因素所致、打击报复调查人、不执行董事会处理决定等 从轻处理情形包括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并挽回损失、非主观因素造成等 [9][11] 制度实施与解释 - 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追究责任资料并调查原因 提出处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未规定事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