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股份交易行为 确保合规性及信息披露透明度 [1]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涵盖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1] - 包括融资融券交易中信用账户内记载的公司股份 [1] 股份变动申报要求 - 买卖股份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会秘书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1] - 需在特定时点申报个人及关联账户信息 包括新上市时 新任职务后2个交易日内 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 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2] - 股份发生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告 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 原因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2] - 申报数据需保证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2] 股份转让限制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 离职后半年内 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 [3] - 个人涉嫌与公司相关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 [3]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 - 承诺不转让期限内及法律 行政法规 证监会 交易所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转让数量及比例限制 - 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4]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不受比例限制 [4]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 年内增加股份中无限售条件部分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部分计入次年基数 [4]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5]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 作为次年计算基数 [5] 减持计划披露要求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5] - 减持计划完成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未实施或未完成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5] - 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执行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 包括处置股份数量 来源 方式 时间区间等 [5] 禁止买卖期间 -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5] - 自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5] - 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 管理及监督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 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 [6] - 每季度检查股份买卖披露情况 发现违法违规需及时向证监会及交易所报告 [6] 责任追究机制 - 买卖股份前需知悉《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规定 [6] - 违反制度可能受到警告 通报批评 降职 撤职等处分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7] - 无论是否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均需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 需向监管机构报告或公开披露的应及时执行 [7] 制度附则 - 未作规定事项适用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7] 附件内容 - 附件一为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 需填写证券类型 交易方向 数量 日期等信息并确认知悉相关规定 [8] - 附件二为问询函确认函 董事会回复同意交易或提示违反规定情形 [9][10]
美诺华: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