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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要求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1] - 平等性原则强调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和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要求公司主动开展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和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2]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协调相关工作 [2][5] - 证券事务部作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建立和保管工作 [5]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5]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和处理投资者诉求等 [6][7] 信息披露规范要求 - 严格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3] - 非正式公告方式需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3]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需保存3年以上包含活动记录和现场录音等 [4] - 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 [15] 沟通渠道与活动方式 - 通过官网交易所平台和新媒体等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4] - 采用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和接待来访等多方式沟通交流 [4][10]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设置网络投票方式 [10]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8] 特定情形管理规范 - 存在六类情形时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等 [11] - 业绩说明会需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和风险因素等内容进行说明 [12] - 接受调研需核查研究报告并要求调研机构签署承诺书 [13][14] - 重大事项谈判中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未公开信息 [9] 互动易平台管理要求 - 需指派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平台信息认真回复所有合规提问 [15][16] - 发布信息应当谨慎客观不得使用夸大性误导性语言 [16] - 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 [16] - 不得通过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不当影响公司股票价格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