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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制度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 [2] - 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增强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包括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3] -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违反编报规则要求 [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合内容与格式准则,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 [3]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无法合理解释 [3] - 业绩快报数据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法合理解释 [8]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具体标准 - 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4] -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 [4] -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 [5] - 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 [5]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5] -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5] - 监管部门责令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差错进行改正 [5] 责任追究原则与程序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资料、提出处理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4]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正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差错由董事会秘书收集资料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9] 责任追究情形与处理方式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 [9] - 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交易所规则及相关指引导致差错或不良影响 [9] - 违反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差错或不良影响 [9] - 未按规程办事或不及时沟通汇报导致重大失误 [9]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 [10][11]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可附带经济处罚 [11] - 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11] 从重与从轻处理情形 - 从重处理包括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主观因素所致、打击报复调查人员、干扰调查、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等 [10] - 从轻处理包括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损失、非主观因素造成等 [10] - 处理前需听取责任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