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与基本原则 - 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增强自我约束、确保股东会和董事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 [1][2] - 内部审计需遵循独立性、合法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和保守秘密六大基本原则 [3] - 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干涉,且所有内部机构和控股子公司需配合其工作 [2] 内部审计部门与人员配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发现重大问题需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 内部审计部门需配备不少于三人的专职人员,人员需具备审计、财务或管理专业知识,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且董事会任免 [3] - 审计人员需依法审计、忠于职守、保守秘密,且需回避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事项 [3][4] 内部审计职责范围 - 审计范围包括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财务资料合法性审计、反舞弊机制建设及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4][5] - 审计需覆盖所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包括收入确认、资金管理、投资审批和信息披露管理等 [5] - 审计部门需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 [5] 审计权限与工作程序 - 审计人员有权检查所有经营管理账务和资料,包括会计账簿、合同、银行对账单和资产证明等,被审计部门不得拒绝或隐匿 [7] - 审计工作程序包括编制年度/季度计划、下发审计通知书、编写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并督促执行整改措施 [8][9] - 审计工作底稿需保存10年,且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9] 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协助董事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需包括缺陷认定及整改措施等 [9][10] - 董事会需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10]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针对所涉事项作出专项说明 [11] 奖励与处罚机制 - 对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保密、谋取私利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岗位 [13] - 被审计部门若拒绝提供资料、阻挠审计工作或打击报复人员,公司将对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给予纪律处分 [13]
万和电气: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