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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工作流程 -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听取财务负责人汇报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安排实地考察 [1]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书面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 [2] -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以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要求 [3] 财务报告审阅与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 [4]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 [5] - 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书面记录督促方式次数结果且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6] 审计完成与机构变更程序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会议讨论审计发现问题并对审计后年度报告进行最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7] - 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时审计委员会需约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价执业质量并判断改聘理由充分性 [8] 沟通协调与保密义务 - 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管理层的沟通并为年报编制过程创造履职条件 [9] -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9] 制度生效与执行依据 - 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后生效修改程序相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