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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远: 科力远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HUNAN CORUN NEW ENERGY CO LTD [1] - 公司成立于2000年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1] - 公司于2003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郴州高科技术产业园区林邑大道东侧郴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园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540,916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贯彻科教兴国方针 以知识报国和产业报国 开发创新 提高我国能源新材料行业水平 振兴民族工业 [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销售金属材料 金属制品 电子产品等 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3]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65,540,916股 全部为普通股 无其他种类股 [4] - 公司发起人包括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钟发平以专有专利技术认购1506.556万股(占12.18%) 上海三湘集团以现金认购836.975万股 广东新锐投资以现金认购502.185万股 湖南天联复合材料以现金认购502.185万股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监督公司经营 转让股份 查阅公司文件 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等 [10]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 缴纳股金 不得退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2][1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进行质押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 [1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不得干预公司正常决策程序 [13][14]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董事监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修改章程等 [16]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需符合特定条件 如担保总额达到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以上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 [16][17] - 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需符合标准 如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 [17]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42]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等 [42] - 董事会审议交易标准包括交易金额超过总资产10% 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营业收入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 [43]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 执行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5名 总监及总经理助理 [52] - 总经理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基本管理制度 具体规章等 [53][56] 监事会构成与职权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设监事会召集人1人 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57][58] - 监事会职权包括审核公司定期报告 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等 [58]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0]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62] -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区分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 有重大支出时最低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最低20%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