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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 新奥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 2021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1] - 2021年1月20日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核实激励对象名单 [2] - 2021年1月27日至2月8日完成激励对象公示且未收到异议 [2] - 2021年3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 - 2021年3月26日董事会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并确定首次授予日 [3] - 2021年6月1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共授予49名激励对象1721万股 [3] - 2021年9月22日董事会调整预留授予价格并确定授予安排 [3] - 2021年12月3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 共授予10名激励对象 [3] - 2022年至2024年间多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价格调整及解除限售相关议案 [3][4][5]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及回购价格调整议案 [6] 调整事项说明 -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3,097,615,107股为基础 扣除不参与分配股份后实际分配2,804,554,200.63元现金红利 [6]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3,097,087,607股为基础 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实际分配3,183,784,205.81元现金红利 [7]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派息事项触发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7] -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原回购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 [7] - 两年合计派息额度为每股1.94元(税前) [8] - 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6.0415元/股调整为4.1015元/股 [8] - 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6.0225元/股调整为4.0825元/股 [8]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 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9] - 不影响管理团队勤勉尽职 团队将继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9] 法律意见书结论 -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9] - 回购注销事宜需经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股份注销、减资手续 [9] - 回购原因、价格及数量确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