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 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 代表股份171,624,989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44.8990% [5] - 结合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5] - 全体出席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 会议审议议案 - 议案一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 - 议案二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 - 议案三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5] - 议案一获同意175,054,971股 反对893,249股 弃权65,900股 同意比例99.4550% 表决通过 [6] - 议案二获同意175,057,171股 反对886,949股 弃权70,000股 同意比例99.4563% 表决通过 [6] - 议案三获同意175,065,671股 反对882,249股 弃权66,200股 同意比例99.4611% 表决通过 [6] 议案表决特性 - 三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6] - 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 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 - 会议未对通知未列明事项进行表决 [6]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
捷昌驱动: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