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而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授予价格从11.38元/股调整为11.33元/股 [7][8]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26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出现重大负面情形、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要求、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15亿元等 [8][9][11]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经审计符合考核要求,具体数据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1203号确认 [11] 激励对象归属与作废情况 - 首批归属涉及76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937,534股,归属条件已成就且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13][14] - 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资格,其49,019股已授予未归属股票作废失效;3名激励对象因考核未达标,其34,363股本期不得归属股票作废,总作废数量为80,382股 [16][17] - 一名董事在归属窗口期前6个月内存在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已采取补救措施并说明未产生收益,不影响其本次归属资格 [15][16] 公司治理与合规程序 - 激励计划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程序批准,并完成内部公示及监管披露 [3][4][5][6] -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6] - 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出具,确认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