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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1][2] 总则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 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2] - 遵循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 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四大原则 [2] 离职情形与程序 -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 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及其他导致实际离职的情形 [2]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说明辞职原因 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3] - 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或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比例不符合规定 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 [3] - 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 涉及独立董事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 [3] - 董事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时 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 股东会可在任期届满前解除董事职务 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 - 拟被解除职务的董事有权在股东会上进行申辩 公司需提前通知并审议其申辩理由 [4] - 董事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个人信息 [4] 离职董事的责任及义务 - 董事离职前需完成工作交接 包括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移交文件资料印章物品 说明未完成事项及协助新任董事熟悉工作 [5] - 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完毕需提交书面说明明确具体事项 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计划 [5] - 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 [5] - 保密义务持续至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 - 其他义务持续期间根据公平原则确定 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6] - 擅自离职致使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6] -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涉及违法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6] - 对追责有异议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6] 离职董事的持股管理 - 董事买卖公司股票前需知悉《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6]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6]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需遵守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的规定 司法强制执行 继承 遗赠 依法分割财产等除外 [6] - 对持股比例 持有期限 变动方式 数量 价格等承诺需严格履行 [6] - 持股变动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 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7] 适用范围与附则 - 制度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 - 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抵触时 依照后者规定执行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