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任免程序 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措施 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1][2][3][4][5][6][7]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等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及其他交易所认定不适合的情形 [2]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 但需避免双重身份行为冲突 [2] 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提交推荐书 简历 学历证明 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资料至交易所 [2] - 解聘需具备充分理由 不当解聘时秘书可向交易所提交陈述报告 [3] - 秘书空缺时需在3个月内聘任 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职 超3个月时董事长需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4] 职责权限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及股东会议筹备 信息保密 媒体监督 董事及高管培训 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 [5] - 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文件并要求部门提供资料 [6] - 公司需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 董事 高管及员工需支持配合其工作 [6] 履职保障 - 秘书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等重大会议并获取会议资料 [6] - 履职受阻碍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6] - 秘书需签订保密协议 任期及离任后持续保密至信息披露 [6] - 秘书需参加交易所后续培训 [6] - 公司需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 其任职条件与秘书一致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