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专业会计人士)担任,负责召集会议并主持工作 [5]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检查公司财务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8]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8][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8][11] - 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建议或提起诉讼 [8]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经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1]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22] - 关联委员需回避关联议题表决,决议需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 [25] 审计委员会工作程序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收集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 [16] - 委员会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决议或建议呈报董事会 [17]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2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27][28]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9] - 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0] -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 - 特定事项如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会计政策等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13]
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