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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一般规定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1] - 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对全体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约束力 [1][3]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 全体董事负有勤勉责任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筹备组织工作 [3]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董事会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合并分立 修改章程等职权 [3][8] - 特定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 包括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 总资产30%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情形 [3][9] - 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需股东会批准 [3][8] 会议召集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如董事不足法定人数 亏损达股本1/3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下2个月内召开 [3][12]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3][16]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若董事会未响应可转请审计委员会或自行召集 [7][8] 提案与通知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权登记日 联系方式及投票方式等信息 [14][2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9][23]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9][11] 会议召开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与现场会议衔接 [12] - 出席会议人员需履行身份验证程序 法人股东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13][15]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 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董事推举人员主持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集的会议由其指定人员主持 [16] 表决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17][41]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21][2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违规买入的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 公司自身股份无表决权 [21][23] 决议执行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列明出席人数 持股比例 表决结果等详细信息 [27][5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需保存不少于10年 包含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 质询内容等要素 [27][57] - 新任董事任期自决议通过日起计算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 [27][56]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需由董事会提出草案并报股东会审议 [29][64]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9][68]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 "过""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 [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