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公司为规范董事会运作和决策程序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1][2] 董事会组成与机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各1名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由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 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作为经营决策机构 对股东会负责 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 制定财务预算 利润分配 资本变更方案等16项职权 [3] - 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并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3] 董事会权限与授权 - 董事会对外担保权限受多重限制 包括担保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 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净资产10%等 [4] - 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或总裁行使 包括投资方案决策 资产处置 机构设置等 [4]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 签署证券文件 法定代表人职权及特别处置权等7项职权 [4] - 总裁被授权主持生产经营管理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计划 拟定管理制度 聘任解聘部分管理人员等8项职权 [4] 会议制度 -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与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 [4][5] - 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 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 董事长需在10日内召集 [8] - 会议需过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重大决议(如利润分配 资本变更等)需2/3以上通过 [8]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 - 决议可采用书面方式 经全体董事签字后生效 与正式会议决议具同等效力 [7] 会议记录与秘书职责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由出席董事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包含会议日期 出席人员 议程 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要素 [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筹备 文件保管 股东资料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 [10]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修订需由董事会提出草案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0]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0]
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