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亚振: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 [1][3] -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4]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一名 负责召集会议并主持工作 [1][5] 委员任期与工作机制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2][6] - 董秘办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2][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17] 职责权限 - 对董事会规模及构成提出建议 研究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与程序 [2][8] - 广泛搜寻合格人选 对换届选举提出候选人建议 [2][8] - 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2][8] - 就董事任免及高管聘解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9] 决策程序 - 研究公司对新董事及高管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4][13] - 从企业内部及人才市场广泛搜寻人选 搜集初选人详细背景资料 [4][13] - 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召开会议进行资格审查 [4][13] - 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建议及相关材料 [4][1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 经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 [4][15]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5][18] - 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会议并提出质询 [5][19] - 会议记录由委员签名 董事会秘书保存 [5][22] - 委员对未公开披露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