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持有与变动管理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规 [4]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其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 所持股份定义包括登记在个人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4] 股份转让限制情形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期限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4] - 不得减持情形包括: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未满6个月、被行政处罚或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及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等 [2][4] -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在交易所规定限制转让期限内不得减持 [5] 转让比例与计算方式 -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5]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限制 [3] - 可转让数量计算基数为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新增股份按25%比例计入当年可转让数量 [6][8] 减持计划与信息披露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计划,内容包括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及原因等 [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6]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8] 禁止交易期间 - 禁止买卖股票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及可能对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披露之日止 [7][9]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7] 数据申报与合规管理 - 需申报个人信息时点包括: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人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需及时向证监会及交易所报告 [9] - 违反制度除接受监管处罚外,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9]
力合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