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股价 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舆情涵盖媒体负面或不实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投资者取向及股价波动的信息 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1] - 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 注重职能部门响应与协作 提升防范和处置效率 [1][3]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 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其他高管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 - 舆情工作组是领导机构 统一决策和部署舆情处理 决定对外发布信息 职责包括启动/终止处理 拟定方案 协调对外宣传 上报监管机构及交易所沟通 [2][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部 负责管理媒体信息 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 跟踪股价变动 研判风险 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3] 舆情信息采集与处理原则 - 采集范围覆盖网络媒体 电子报 微信 博客 微博 互动易问答 论坛 贴吧等信息载体 [3] - 其他职能部门需配合采集工作 通报经营及审查中发现的舆情 履行响应配合职责 [3]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3][4][5][6]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与处理措施 - 知悉舆情后需快速反应给职能部门及证券部 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并上报公司领导及监管部门 [6] - 当主要财经媒体报道可能影响股价时 公司需主动自查 与交易所沟通发布澄清公告 上报证监局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核查并公告 [6] - 加强投资者沟通 保证热线和互动平台畅通 及时发声传达重视和调查中信息 减少误读误判 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7]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 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全面评估结果并制定计划 依法维权追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责任 [7][8] 责任追究与制度附则 - 内部人员及知情者需保密 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内幕交易 违规将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处罚 撤职或开除 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8] - 关联人或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导致媒体质疑及损失 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9]
力合微: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