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 新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董事长吴何洪主持 [1] - 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7人 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 [1] -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及财务事项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 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 -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则 专户存储且无违规使用 [2] - 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并兼顾现金流与未来发展需求 [2][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 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3] - 变更依据包括新《公司法》配套制度及科创板监管指引 [3] 募投项目与资本运作 - 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不超过4000万元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 - 增资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4] 审计机构变更 - 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4][5] - 变更原因包括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 经审慎评估后决策 [4] 外汇风险管理 - 批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不超过7000万美元 [5] - 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起12个月 额度可循环使用 [5] 经营优化举措 - 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半年度评估报告 [5][6] - 行动方案聚焦提升产品质量、科技创新、流程优化及投资者回报 [5] 股东大会安排 - 同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