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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作为原告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1] - 被告包括福建大爱之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褡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1] - 涉案总金额为128,584,958.27元 包括工程款114,074,441.39元 利息10,247,182.88元及超期养护费4,263,334.00元[1] 项目背景与合同履行 - 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 - 项目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及工程施工 项目于2022年12月14日完成完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2] - 项目结算价款为184,079,312.46元 被告仅支付70,004,871.07元 欠付工程款本金达114,074,441.39元[2] 诉讼请求与法律依据 - 要求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114,074,441.39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 - 主张超期养护费用4,263,334.00元 因项目移交延迟导致公司被迫继续承担绿化苗木养护至2025年7月[2] - 要求福建褡裢公司 北岸管委会及北岸财政局对福建大爱之旅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民法典》和《公司法》相关规定[3] 被告关联关系与项目资金 - 福建褡裢公司系福建大爱之旅公司唯一股东 北岸管委会系福建褡裢公司唯一股东[2] - 蓝色海湾项目系北岸管委会委托福建大爱之旅公司代建 项目投资均为政府财政资金[3] - 北岸管委会通过组织财政评审和付款审批等方式参与合同履行 系项目最终权益获得者[3] 公司立场与诉讼目的 - 公司提起诉讼旨在加快应收账款收回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1] - 案件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