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新章程,明确多项关键事项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可对选举和更换董 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重要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 议,不同事项需不同比例的表决权通过。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 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 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需遵守与董事相同的任职限制和忠实、勤勉义务。 近日,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2025年8月版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经营宗旨、股 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00万股,并于2017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955,857元,法定代 表人为董事长。 公司经营宗旨为"诚信为本,质量取胜",经营 ...